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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院各部门、各子公司:


2021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工程系列初级:报送《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呈报表》电子可编辑版及PDF版、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复印件;

2.工程系列中级: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表》电子可编辑版及PDF版、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复印件;

3.工程系列高级: 具体要求请参照《关于开展总院2021年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函[2021]29号)。申报方式采用“总院人力系统”网上申报,初审材料将以清单形式发给各申报人。

4.其它系列:已通过考试等方式取得其它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任务任职资格证书的,请报送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5.申报高级职称的破格人员,需填写《破格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二、报名及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人员请认真查阅总院《关于印发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材研人发[2021]166号)中的参评条件及评审实绩条件进行报名。

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请于2021年9月18日下班前在院人力资源部报名,由院人力资源部统一为申报人创建网上个人账号,初审通过的申报人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及系统操作流程自行完成网上申报,如材料不符合文件要求或是错过时间,人力资源部将不予修改退还或不申报。

2.申报中级、初级职称人员,请于2021年9月18日下班前在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并于9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上报院人力资源部。

   

三、评审费收取标准


按总院要求,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800元/人,院内初审通过后评审费用将由院承担,中级及以下不收取费用。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前往院官网(http://www.xaqcy.com)“新闻中心”下载或到院人力资源部拷贝。


联系人:侯聪

联系电话:85221471 

西安院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15日

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20200915.pdf

总院通知、职称评审资格管理办法及申报表格下载.rar